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65.(3)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“山羊”来表示,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。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,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,这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》(5–26节)已经说明。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,这些话基本如下:
在异象中,我看见一只公绵羊,长着两个高角,一角高过另一角。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、往北、往南抵触,日渐壮大。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,遍行整个地面;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。它大发烈怒,猛力向公绵羊冲去,折断它的两角,将它触倒在地,践踏它。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,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。四角之中,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,向南、向日出之地、向荣美之地,渐渐成为强大,甚至高及天象,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,践踏它们。这山羊自高自大,以为高及天象之君,除掉他常献的祭,抛下他圣所的住处,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。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,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,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,要到几时呢?他说,到傍晚和早晨,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。(但以理书8:2–14)
469.如今,凡拥有内在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或猜到,指着亚当和他的妻子所写的涉及属灵事物,但迄今为止,没有人知道这些属灵事物,因为圣言的灵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。谁不能很容易地看出,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,其中一棵树用作绊脚石,除非为了某种属灵代表?再者,亚当和他的妻子都因吃了那棵树而受到诅咒,并且这诅咒附着在他们之后的每个人身上,因此全人类都因一个人的过错而被定罪,况且这过错里面并没有源于肉体欲望的邪恶,也没有内心的罪孽,这符合神性公义吗?但愿没有人问这个问题,这个问题至关重要,即:既然耶和华在场,并且看到了后果,那么祂为什么不先阻止人或亚当吃那树呢?为什么祂不在蛇说服他们之前,就把它扔进阴间或低地呢?
但我的朋友,神没有这么做,因为这样祂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,人正是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是人,不是野兽。当认识到这一点时,很明显,这两棵树,即生命树和死亡树,代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。此外,遗传之恶不是来自这个源头,而是来自父母,对他们自己所行的邪恶的倾向通过他们传给他们的孩子。任何人只要仔细观察孩子、甚至同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整个家庭的举止、性格和面容,都可以清楚看出,事实就是这样。然而,这取决于一个家庭中的每个人是屈服于遗传之恶,还是抵制遗传之恶,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。前面所记载的记事(TCR 48节)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